"医药代表"正式编入我国职业目录
在全球的多数国家、特别是发达国家,“医药代表”是法定的正规职业。由于种种原因,长期以来,“医药代表”在我国一直没有被编入国家的一种职业,从业者既无地位又无名分。如今,“医药代表”已经被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(修订版)》(简称职业大典)正式编入职业目录当中,从业者们终于获得了应有的地位和名分。
职业大典中的职业名称:医药代表;
职业大典中的职业代码:2-06-07-07;
职业大典中的职业定义:代表药品生产企业,从事药品信息传递、沟通、反馈的专业人员。
职业大典中规定的医药代表的工作任务:
1、制订医药产品推广计划和方案;
2、向医务人员传递医药产品相关信息;
3、协助医务人员合理用药;
4、收集、反馈药品临床使用情况;